关于开展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勇发布时间:2016-08-29浏览次数:295


有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优化重点学科布局结构,推动我校建设一流特色学科,带动我校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和高等教育整体实力的提升,支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根据新教研〔20166号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方案》的通知,我校决定开展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遴选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总体任务

在总结上一轮重点学科建设经验基础上,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要按照服务需求、创新发展、彰显特色、建设一流的原则,紧密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战略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需求,面向学科发展前沿,推进协同创新,以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术基地、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学科优势与特色为主要任务,建设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重点学科,为创建一流地方高水平大学提供支撑,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做出贡献。

二、遴选建设范围及主要目标

(一)“十三五”期间,从我校一级学科中遴选建设自治区重点学科10个。

(二)建设类别分为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和特别扶持学科三类。其中建设高峰学科2个,争取建成国内一流学科,进入全国学科排名前30%;建设高原学科6个,争取进入全国学科排名前50%,力争大部分建成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建设特别扶持学科2个,面向交叉学科,建成一级学科硕士点或专业学位点,形成自治区重点学科的新生力量。

(三)申报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一级学科名称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峰学科的原则上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申报高原学科的原则上应为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申报特别扶持学科的应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交叉学科,或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一级学科。

(二)学科研究方向优势特色明显,对自治区和我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三)学科队伍的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团结协作;学科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学术造诣深、治学严谨、善于教书育人、组织能力强,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以各类“人才计划”引进或知名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对口支援高校人员五年中在受援高校全职工作超过三年的,可视为学科团队成员。

(四)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配置较为齐全,有较好的支撑本学科进行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的物资条件和工作基础;有浓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氛围,学科与社会相关行业、企业具有密切的合作关系。

(五)学科整体水平在区内同类学校同类学科中处于领先水平,科研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成效明显,能较好地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近5年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取得了较好成绩。

(六)上一轮确定建设的自治区重点学科须重新申报参加新一轮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

四、建设管理

(一)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遴选建设由学校自评推荐,论证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教育厅。由教育厅重点学科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和必要的现场考察,择优确定建设名单。

(二)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期为5年。资助标准为人文社科类不少于100/年,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0万元/年。

(三)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重点研究项目培育、合作与交流、图书资料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严禁用于购买设备支出。

(四)重点学科建设期内,实行年度进展报告、阶段性检查和验收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年度检查以学校自查为主,每年年初提交学科上一年度的总结报告,两年后组织中期检查,五年期建设结束后,自治区专家组负责验收性评估。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是调整优化我校学科结构,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形成布局合理、优势和特色明显的学科体系,进一步促进我校提高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水平、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提升我校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抓手。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

(二)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由学科所在学院院长领导,主管领导和学科负责人共同负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重点学科申报工作。

(三)已超龄的学科带头人,由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学科团队人员重新遴选后再申报。有关学科团队人员不得在不同申报学科中交叉兼报,一经发现,将同时取消所涉及学科的申报资格。

(四)至申报之日,已调离学校的人员、尚未正式调入的人员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以各类“人才计划”引进或知名学者作为学科带头人的不在此列)一律不得作为学科团队人员申报。

(五)申报材料中,同一学院出现多个学科参加的在研项目、科研成果及奖项,在不同学科申报表中填写时,须提交书面说明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对各学科的贡献度按权重分配。

六、材料报送

(一)《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申报表》(见附件)一式8份。

(二)通过学校评审的学科,申报学科支撑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申报表后一并装订,用A3纸骑马装订。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1697日前报送至学校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周长江,联系电话: 8763772

 

附件: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