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和《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2022-2024年度)》安排,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安排如下: 一、项目及资金安排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学院 负责人 资金(万元) (一)教学实验平台类 220 1 植物保护一流本科专业教学实验平台 农学院 马德英 220 (二)科研平台类 1100 1 新疆智能农业装备重点实验室(一期) 机电工程学院 郭俊先 500 2 马种质创新培育与高效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一期) 动物科学学院 杨开伦 600 (三)人才队伍建设类 240 1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育 人事处 崔 龙 240 合计 1560 二、有关要求 1.“教学实验平台类”和“科研平台类”项目分别由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会同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采购前论证。 2.所有项目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教学实验平台类”“科研平台类”项目需在8月30日前完成论证及招标审批手续。所有项目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进度不低于90%。 3.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年度预算按期完成。 4.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和人才培养需求,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对项目执行不力、建设进展缓慢、绩效不明显的项目负责人将予以问责。 发展规划处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