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释放学院的办学活力,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切实解决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促进各职能部门在学科专业设置、高校编制及岗位管理、进人用人、教师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管理、内部治理等方面简政放权,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有利于学校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请各单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便于我校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事关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广大师生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吃透精神,把握实质,落实责任,及时对接,主动争取,利用政策的红利,推进学院办学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请各单位于1月25日(周四)前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处。
联系人:马凯;联系电话:8763771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展规划处
2018年1月19日
新教政法〔2017〕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