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结构,推动我校区域“双一流”建设,带动我校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和高等教育整体实力的提升,支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我校决定开展第一轮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遴选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总体任务
实施特色学科建设计划,稳定支持一批学科,将其建设成特色鲜明、区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学科,学科的竞争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实施新兴学科扶持计划,大力扶持一批新兴、交叉学科,逐步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框架体系。
二、遴选建设范围及主要目标
(一)从我校一级学科中遴选建设校级重点建设学科8个,在建自治区重点学科不得申报。
(二)建设类别分为优势特色学科、新兴扶持学科二类。其中建设优势特色学科5个,建设新兴扶持学科3个。
(三)申报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一级学科名称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优势特色学科的原则上应为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申报新兴扶持学科的应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交叉学科,或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一级学科或学科方向。
(二)学科研究方向优势特色明显,对自治区和我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三)学科队伍的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团结协作;学科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学术造诣深、治学严谨、善于教书育人、组织能力强,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以各类“人才计划”引进或知名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对口支援高校人员五年中在受援高校全职工作超过三年的,可视为学科团队成员。
(四)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配置较为齐全,有较好的支撑本学科进行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的物资条件和工作基础;有浓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氛围,学科与社会相关行业、企业具有密切的合作关系。
(五)学科整体水平在区内同类学校同类学科中处于领先水平,科研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成效明显,能较好地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近5年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取得了较好成绩。
四、建设管理
(一)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遴选建设由各学院自评推荐,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择优上报校常委会确定。
(二)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建设期为5年。资助标准为优势特色学科类不少于15万/年,新兴扶持学科不少于10万元/年。
(三)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重点研究项目培育、合作与交流、图书资料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严禁用于购买设备支出。
(四)重点建设学科建设期内,实行阶段性检查和验收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建设期满两年后学校组织中期检查,并进行动态调整。五年期建设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组负责验收性评估。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
(二)重点建设学科申报工作由学科所在学院院长领导,主管领导和学科负责人共同负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重点建设学科申报工作。
(三)已超龄的学科带头人,由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学科团队人员重新遴选后再申报。有关学科团队人员不得在不同申报学科中交叉兼报,一经发现,将同时取消所涉及学科的申报资格。
(四)至申报之日,已调离学校的人员、尚未正式调入的人员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以各类“人才计划”引进或知名学者作为学科带头人的不在此列)一律不得作为学科团队人员申报。
(五)申报材料中,同一学院出现多个学科参加的在研项目、科研成果及奖项,在不同学科申报表中填写时,须提交书面说明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对各学科的贡献度按权重分配。
六、材料报送
(一)《新疆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申报表》(见附件1)和《新疆农业大学××学科“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见附件2)一式10份。
(二)各申报学科准备15—20分钟的PPT汇报,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请于2019年6月5日前报送至学校发展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 8763774
发展规划处
2019年5月13日
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学科“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