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全面了解经费使用的基本情况,规范教学实验平台仪器设备的管理和运行,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学校教学科研平台的促进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将对2015-2018年期间使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专项资金购买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进行检查评估,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0月21-28日。
二、检查方式
发展规划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和资产处工作人员成立检查小组,深入各单位检查仪器使用情况。
三、检查范围
以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购买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涉及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林学与园艺学院(含林业研究所)、动物医学学院、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动物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农学院、数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食品科学与药学院、葡萄与葡萄酒学院等单位。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检查内容
1.各单位仪器特别是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使用情况;
2.各单位购买仪器设备的绩效评价(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3.存在的问题;
4.建议。
五、材料报送
10月18日上午12点(北京时间)前,请各单位将专项资金使用自查报告、中央财政支持地方专项资金购买教学科研仪器情况表(附件2)、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目标表(附件3)、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等材料的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交发展规划处5-007室。
联系人:马亮 8763774
附件:
1.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检查时间表
2.中央财政支持地方专项资金购买教学科研仪器情况表
3.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目标表
发展规划处
2019年10月14日
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检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1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检查时间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