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启之年。为全面总结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完成情况,推动“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一)新疆农业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总结报告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
(二)新疆农业大学“十三五”人才培养规划总结报告
责任单位:教务处
(三)新疆农业大学“十三五”学科建设规划总结报告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
(四)新疆农业大学“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总结报告
责任单位:人事处
(五)新疆农业大学“十三五”科技工作规划总结报告
责任单位:科研管理处
(六)新疆农业大学“十三五”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总结报告
责任单位:外事处
(七)新疆农业大学“十三五”校园建设规划总结报告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八)学院(教学部)“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报告
责任单位:各学院(教学部)
二、相关要求
(一)“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1.“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尽量用数据、图表说明(数据统计区间:2016年1月1日-2020年5月31日);
2.“十三五”发展规划未完成的指标任务及主要原因,目前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原因分析。
(二)其他要求
1.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
2.各相关单位将本单位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报告及“十四五”发展规划指标经主要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前报送至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行政楼4F-010室),电子版发送至22893248@qq.com;
3.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报告体例参考见附件。
特此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联系人:周长江 8763772、18160626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