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促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改善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推进我校各学科的协调发展,已面向全校各单位征集2020-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见附件1)。为做好2021-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现组织各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要求如下: 一、优先支持领域 优先支持一流本科专业、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以及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教学实验平台建设。 该类项目以支持基础教学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建设为主,申报资金额度原则上为100~200万/项,按年度分批申报项目计划。此类项目为专项资金重点资助。 2.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 该类项目以支持高校科学构建科研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科研平台、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基地和实训实践基地为主,申报资金额度原则上为200~300万/项,按年度分批申报项目计划。 3.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该类项目以支持校园水、电、气、暖等主要基础设施更新和节能改造,校园网络基础建设,数字图书信息资源和共享平台建设为主,申报资金额度上限为500万/项。如项目申请额度超过500万以上,可设立2以上专题项目,按年度分批申报项目计划。 三、项目执行期限 以上项目计划执行期限均为一年,请各单位在2021年-2023年期间根据教学、科研等实际情况计划安排项目执行年度。 四、项目资助原则 已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库(附件1)中的项目和已获得过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各单位申报项目如符合学校总体发展战略及学科建设需要,坚持“择优促优、突出重点、扶持特色”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进行排序先后资助。 五、时间安排 1.2020年7月5日——2020年7月10日为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填写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报表。 2.2020年7月11日前各单位将申请书及相关表格(需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发展规划处5-007室。 六、提交材料 1.提交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项资金建设规划及申请书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文档(见附件2、3)。 2.提交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文档(见附件4)。该表格中的三级指标各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选择性自行增加指标内容。 3.提交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表1份及电子文档(见附件5)。该附件中表格类型较多,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填写。 4.每个项目需提交论证意见纸质材料1份,并附专家名单及签名(见附件6)。 5.各单位申报同类型项目超过2个及以上时,请按照优先序排序,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清单。 七、注意事项 1.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紧密结合学科、专业长远发展撰写项目申请书。 2.单价超过40万元的仪器设备,需进行充分调研及论证,保证专项资金使用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及效果。 3.各单位需安排专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接收个人或实验室单独申报材料。 联系人:马亮 8763774 附件 1. 2020-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库 2.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3.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4.提交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表 6.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意见书 发展规划处 2020年7月5日 附件1.2020-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库(新农大).xlsx 附件2.2020-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doc 附件6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意见书(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