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托管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2020〕246号)精神,为进一步总结《新疆农业大学帮扶新疆林业学校内涵建设“821”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新农大发〔2020〕33号)发布实施以来,我校托管新疆林业学校工作进展情况,经学校同意,请各有关单位报送新疆农业大学帮扶新疆林业学校内涵建设“821”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阶段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组织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农学院、林学与园艺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主要内容
1.落实《新疆农业大学帮扶新疆林业学校内涵建设“821”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工作推进情况;
2.取得的成绩;
3.存在的问题;
4.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意见建议。
(二)写作要求
1.报送的总结必须客观真实准确;
2.文字精炼,内容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有关单位请于8月21日18:00之前将材料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行政楼5F0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22893248@qq.com。
特此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8月16日
(联系人:周长江,18160626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