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勇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383

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统计督查“回头看”有关工作安排部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4月下发的《关于开展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厅组织专家赴有关地(州、市)和学校进行了现场数据核查,并下发《关于做好自治区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坚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以统计数据核查整改工作为契机,着力推进教育统计现代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改进制度方法,优化监测评价,有效运用行政记录,变革数据生产方式,加强统计监督,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对标对表,举一反三

(一)国家统计局统计督查“回头看”教育部反馈意见。一是延伸督察中,某高校将月收入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届毕业生统计为“自由职业”形式就业人员;二是个别高校未及时上传毕业生就业去向信息,毕业生毕业去向数据未及时更新;三是某高校科研经费统计源头数据审核把关不够严格,“科技活动机构情况表”中指标数据与上年完全相同,与实际情况不符,数据审核中未能及时发现该问题并反馈核实。

(二)自治区统计核查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学生、教师、图书、校舍建筑面积等统计台账缺失或不完整,出现统计指标数据按惯例填报、按领导定数据填报、估算填报,统计报表数据与现场实地核查数据不一致。二是部分单位对统计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人员变动频繁,新旧人员替换缺少工作交接,部分单位统计人员不知晓统计指标概念、统计范围及统计时间节点。三是部分单位为迎接核查工作制作档案资料,汇报材料高度重视,实际落实形同虚设,制度落实不规范、工作流程不清晰。四是部分学校因新建、集团化办学或合并、拆分等原因,统计台账与统计年报数据存在差异,佐证材料不完整,档案保存不规范。

三、压实责任,抓好整改

(一)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各相关单位领导干部要加强统计法相关文件的学习,知晓、敬畏、遵守统计法,树立数据汇报的习惯,提升读懂数据、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的能力,重视、支持统计人员依法统计。

(二)夯实各级责任。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制定教育统计工作计划,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具体实施人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加大源头数据审核力度,确保层层把关,层层负责。

(三)抓好整改提升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督查“回头看”教育部反馈意见以及自治区统计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关于开展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条对照,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举措,推动教育统计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请研究生院、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体育教学部、图书馆、国际教育学院、科学技术处、后勤服务处、保卫处于2023年5月22日12:00前将整改材料(模板见附件)通过飞星发送至发展规划处刘娟处。

联系人:刘娟8763774

 

附件:XX单位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整改报告(模板)

 

发展规划处

2023年5月10日


    关于做好我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