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校一流农业大学建设目标,进一步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激励教学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教学单位、研究院(以下称二级单位)及教师个人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多出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我校2023年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工作量核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核定政策依据及范围
(一)成果核定依据:除教学竞赛和指导本科生学科竞赛外,其他成果认定依据《新疆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新农大办发〔2022〕3号)(见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新农大办发〔2022〕36号)(见附件2)予以核定。
(二)成果核定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
二、核定工作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核定申报
二级单位及教师个人根据文件规定,对照核定依据填写核定申请表(见附件3和附件4),准备著作、教材、获奖等各种成果证书材料,送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专利、科研成果奖励不需要提供材料,由科学技术处一并提供。申报时间为3月19日-3月26日。
(二)报送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次申报工作,于3月27日前将已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三)审核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二级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校审,由发展规划处组织人员进行集体审核。审核时间为3月27日至4月5日。
(四)公示复核
发展规划处根据材料审核、汇总、测算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发展规划处反馈意见,由发展规划处报请相关处室进行复核。复核后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后仍有异议的成果由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予以认定。
(五)公布结果
学校于4月30日前公布2023年度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核定结果。
(六)兑现绩效
学校按照文件规定兑现学院及个人的教学科研绩效。
三、申报人填写核定申请的相关要求
1.请各申请单位和个人务必按照附件中所列格式进行填写(申请成果信息填报不全者将不予认定),申请人务必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高水平论文需附论文首页、论文发表当年所在期刊在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截图或收录报告等,教材、专著需附封面、版权页、编写人员页等,各类竞赛需附获奖证书、竞赛通知等。材料审核中如需原件请及时提供。
2.申请单位及个人务必认真研究《新疆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相关内容,各单位务必指定专人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附件4。
3.请各单位联络人于3月27日前将相关电子版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通过飞星发送至刘娟处。所有成果证明材料请以具体成果内容命名,单位汇总后分别建立文件夹,教师个人的以“**学院+姓名”命名,二级单位的以“**学院单位证明材料”命名,并与附件3和附件4一并打包发送。
填表中如有问题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发展规划处 | 刘 娟 | 13699995629 |
图书馆 | 孙 挺 | 13999172051 |
教务处 | 余荣需 刘文龙 赵迎春 王莉萍 | 13669932825 13639966980 18999280384 18199103000 |
科研管理处 | 骆成尧 李桂真 | 18016839358 18999866358 |
研究生院 | 胡 强 朱爱荣 | 15292427265 13565879150 |
人事处 | 徐 毅 | 15981760728 |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 孙玉芳 | 18699141303 |
学生处 | 牛 超 | 18119141103 |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申请单位和教师个人严格按照核定申报时间范围进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将不再受理。另不再对2022年12月31日以前的成果进行补申。
2.团队成果(如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创新平台等由团队内多人共同完成的)要求负责人进行二次分配,并将分配结果一并填写在附件4中(备注栏内标注清楚**负责人**成果团队分配),同时提交分配说明电子版和纸质版(由成果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如团队成果确实属于负责人本人,也需提交说明。
3.教学竞赛和指导本科生学科竞赛获奖成果均暂停认定,待《新疆农业大学教师参加教学竞赛管理办法》和《新疆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正式印发,且《新疆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新农大办发〔2022〕3号)重新修订印发后再予以认定。
4.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工作量计算工作涉及面广,事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认真传达文件精神,特别注意及时通知驻村、扶贫、内派、支教、进修、出国等教师做好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
5.请各学院审核人严格把关,如有问题将全部返回各单位重新填报审核。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8763774
附件: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新农大办发〔2022〕3号).doc
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新农大办发〔2022〕36号).docx
附件3:新疆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二级单位汇总表.xlsx
附件4:新疆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个人申请汇总表.xlsx
发展规划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