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核定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安排,由发展规划处会同相关处室对校属各单位提交的2022年度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进行了审核认定。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与发展规划处联系。
附件中所列绿色标记为团队成果,由团队负责人进行了二次分配;蓝色标记为发展规划处复审成果;黄色标记为教师授课竞赛获奖和指导本科生竞赛获奖成果,此类成果均暂停认定,待《新疆农业大学教师参加教学竞赛管理办法》《新疆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正式印发,且《新疆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新农大办发〔2022〕3号)重新修订印发后再予以认定。
请各单位联系人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查看公示结果,以免发生遗漏。
联系人:刘娟 13699995629
发展规划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