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为全面总结“9+n”阶段工作成效,请各有关单位对2023-2025年间与国内各高校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十五五”期间的合作需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2023年正式确立了由浙江大学作为组长单位,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作为副组长单位,北京林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作为成员单位的教育部高校团队“组团式”对口支援新疆农业大学,并制定了《教育部高校团队对口支援新疆农业大学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通过3年的支援工作,学校与国内其他高水平大学也逐步建立联系,不断扩大朋友圈,形成了“9+n”对口支援+国内合作工作机制,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师资队伍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实力、社会服务能力、学校管理水平等得到显著提升。今年是与各支援高校“十四五”协议到期之年,为全面总结“十四五”援疆工作成效,为签订下一轮合作协议奠定基础,特请各有关单位报送援疆总结。
二、报送单位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发展规划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新疆农业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各学院,及其他受援单位。
三、有关要求
1.总结内容主要围绕2023-2025年期间,本单位本领域受到的援助、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及“十五五”期间的合作需求,要求语言精炼、条理清晰、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2.合作范围不限于9所援疆高校,包括其他国内合作高校。
3.总结材料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于2025年10月22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发规处7F010办公室,电子版飞星发送至发规处路坦处。
特此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发展规划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