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断优化学科布局结构,推进我校一流农业大学建设,带动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和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提升,支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学校决定开展第三轮校级重点学科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聚焦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瞄准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重大需求,以推进学校一流农业大学建设为目标,坚持“扶优扶强扶特”的建设思路,稳定支持建设一批实力显著、特色鲜明、交叉融合、发展潜力较好的学科,逐步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二、建设类别
“十五五”校级重点学科分为优势特色学科、新兴扶持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拟定遴选优势特色学科不超过5个、重点培育学科不超过5个、新兴扶持学科不超过8个。
三、建设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学科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的学科名称申报,交叉学科参照教育部备案的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学科名称申报。各类重点学科的申报均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紧密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三个及以上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有良好的建设基础和条件,在建自治区重点学科不得申报。
2.学科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团结协作;学科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职称,学术造诣深、治学严谨、善于教书育人、组织能力强,能把握本学科前沿动态及优势特色,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以各类计划引进人才或知名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援疆干部及对口支援高校教师近五年在我校全职工作超过三年的,可视为学科团队成员。
3.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配置较为齐全,有较好的支撑本学科开展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的条件基础和工作基础。
4.有浓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氛围,学科与社会相关行业、企业具有密切的合作关系。
5.学科整体水平在区内同类学校同类学科中处于领先水平,科研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成效明显,能较好地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近五年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类别条件
1.申报优势特色学科原则上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具有硕士学位授权且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学科,目前已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平台、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和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期内需完成表1所列约束性指标。
表1 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期约束性指标
任务指标 | 农学门类 | 理工科类 | 人文社科类 |
学位点建设 | 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或获批博士学位授权点 | ||
获省部级及以上优博优硕论文(篇) | ≧5篇优博 ≧10篇优硕 | ≧5篇优博 ≧10篇优硕 | ≧5篇优博 ≧10篇优硕 |
建成国家一流专业(个) | ≧1 | ≧1 | ≧1 |
主编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部) | ≧2 | ≧2 | ≧2 |
获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人次) | ≧15 | ≧10 | ≧5 |
获省部级及以上研究平台(个) | ≧2 | ≧2 | ≧1 |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主持,不含论文奖励)(项) | ≧3 | ≧3 | ≧3 |
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项) | ≧2 | ≧2 | ≧2 |
发表学校高水平期刊目录论文(篇) | ≧15篇A类 | ≧15篇A类 | ≧2篇A类或 ≧10篇B类 |
主持国家“两重”科技项目(含子课题)或国家自科、社科重点项目(项) | ≧1 | ≧1 | —— |
主持国家自科、社科项目(项) | ≧20 | ≧20 | ≧20 |
主持省部级“两重”科技项目(项) | ≧5 | ≧5 | —— |
年均到位纵向科研经费(万元) | ≧1200 | ≧900 | ≧400 |
年均到位横向科研经费(万元) | ≧300 | ≧300 | ≧160 |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万元) | ≧200 | ≧200 | —— |
2.申报重点培育学科原则上应为具有硕士学位授权且经过建设满足博士学位授权条件的学科,目前已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平台或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或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期内需完成表2所列约束性指标。
表2 重点培育学科建设期约束性指标
预期指标 | 农学门类 | 理工科类 | 人文社科类 |
学位点建设 | 满足博士学位授权条件 | ||
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硕论文(篇) | ≧7 | ≧7 | ≧7 |
建成自治区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个) | ≧2 | ≧2 | ≧2 |
主编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部) | ≧1 | ≧1 | ≧1 |
获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人次) | ≧10 | ≧7 | ≧4 |
获省部级及以上研究平台(个) | ≧1 | ≧1 | ≧1 |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主持,不含论文奖励)(项) | ≧2 | ≧2 | ≧2 |
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项) | ≧1 | ≧1 | ≧1 |
发表学校高水平期刊目录论文(篇) | ≧8篇A类 | ≧8篇A类 | ≧5篇B类 |
主持国家自科、社科项目(项) | ≧10 | ≧10 | ≧10 |
主持省部级“两重”科技项目(项) | ≧1 | ≧1 | —— |
年均到位科研经费(万元) | ≧600 | ≧600 | ≧600 |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万元) | ≧100 | ≧100 | —— |
3.申报新兴扶持学科原则上应为经过建设可获得硕士学位授权条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且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学科或交叉学科,目前已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平台或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或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项目,已获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不得申报。建设期内需完成表3所列约束性指标。
表3 新兴扶持学科建设期约束性指标
预期指标 | 农学门类 | 理工科类 | 人文社科类 |
学位点建设 | 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 | ||
建成自治区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个) | ≧1 | ≧1 | ≧1 |
主编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部) | ≧1 | ≧1 | ≧1 |
获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人次) | ≧8 | ≧5 | ≧3 |
获省部级及以上研究平台(个) | ≧1 | ≧1 | ≧1 |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主持,不含论文奖励)(项) | ≧1 | ≧1 | ≧1 |
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项) | ≧1 | ≧1 | ≧1 |
发表学校高水平期刊目录论文(篇) | ≧4篇A类 | ≧4篇A类 | ≧4篇C类 |
主持国家自科、社科项目(项) | ≧5 | ≧5 | ≧5 |
年均到位科研经费(万元) | ≧200 | ≧200 | ≧100 |
四、建设管理
(一)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建设由各学院自评推荐,并组织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1),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二)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期内须完成类别条件中的约束性指标及《新疆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责任书》(附件2)中其他任务指标。
(三)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期为5年。资助标准为优势特色学科15万元/年,重点培育学科和新兴扶持学科10万元/年。
(四)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教学资源建设、平台仪器设备维护、实验室改造、青年科学基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学术交流和合作、校外基地建设、图书资料及信息化建设等,各科目不设比例。
(五)重点学科建设期内,实行阶段性检查和验收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建设期满两年后学校组织中期检查,并进行动态调整。五年建设期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开展验收评估。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由学科所在学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共同负责,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二)已超龄的学科带头人,由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学科团队成员重新遴选后再申报。有关学科团队人员不得在不同申报学科中交叉兼报,一经发现,将同时取消所涉及学科的申报资格。
(三)至申报之日,已调离学校的人员、尚未正式调入的人员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以各类“人才计划”引进或知名学者作为学科带头人的不在此列)一律不得作为学科团队人员申报。
(四)申报材料中,同一学院出现多个学科参加的在研项目、科研成果及奖项,在不同学科申报表中填写时,须提交书面说明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对各学科的贡献度按权重分配。
六、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学院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1,一式10份)和《新疆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责任书》(附件2、一式一份),准备15分钟汇报PPT,所有申报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
所有材料纸质版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6月27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7F0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通过OA飞星发至刘娟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档报送格式:文件夹以学科名称命名,申报书和目标责任书分别以“学科名称+优势特色学科申报书(目标责任书)”“学科名称+重点培育学科申报书(目标责任书)”或“学科名称+新兴扶持重点培育学科申报书(目标责任书)”命名。
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 8763774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申报书
2新疆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责任书
发展规划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