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省部共建和学科建设工作推进会重点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路坦发布时间:2025-03-14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省部共建和学科建设工作推进会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部共建重点工作

1.修改完善《关于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新疆农业大学协议〉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发展规划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新疆农业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对重点任务进行再聚焦、再细化,319日前报发展规划处。

2.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财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新疆农业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任务分工,明确本年度推进省部共建重点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限;各有关部处室每半年提交一次省部共建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总结,上半年630日前报送,下半年1215日前报送。

3.各学院要加强与自治区教育厅、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林草局的对接,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二、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工作

1.学校10个“十四五”专项规划责任单位要及时启动“十四五”规划总结工作,谋划“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310-510日,围绕“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开展调研,掌握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形成初步总结材料;5月中旬,计划召开高质量发展论坛暨“十五五”规划编制启动会,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2.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管理,加快资金和项目执行,健全由申报立项、执行、验收、结算、审计等全过程的管理,形成完整齐备的归档材料。

三、对口支援重点工作

1.各学院全面梳理对口支援工作,明确重点任务、紧盯主要目标,重新调整学科(专业)包建需求表。特别是优势重点学科,要聚焦国家级项目、高水平论文、高层次人才、国家级奖项等方面发力,319日前将包建表提交至发展规划处。

2.与对口支援高校持续开展交流互访,每年不少于2次,充分调动“校--团队-教师”积极主动性,定期召开不同层面援疆工作会议,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协议内容和达成的重要共识落实落地见实效

2.充分利用对口支援政策,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单招计划、定向师资培养、质量工程进修等做好各类人才项目工作

3.每半年汇总提交对口支援工作信息由我处汇编对口支援工作简报上半年630日前报送,下半年1215日前报送

4.按照各单位学科(专业)包建考核指标,终组织所有学院进行年度对口支援工作汇报

四、学科建设重点工作

1.启动一流学科攻坚培优行动及交叉学科建设做好学科建设顶层布局,要整合资源、汇聚成果,推动水利工程一流学科建设,在农、林、水、畜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攻关推优,做好其他学科与优势特色学科的交叉融合。请水利工程学科于325日前将一流学科建设方案报发展规划处,请各学科于325日前将学科交叉建设思路需求报发展规划处。

2.做好重点学科验收及遴选工作。教育厅将于20258月开展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验收工作11月开展“十五五”重点学科遴选工作。学校拟定于20254月初开展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7月组织自治区重点学科校内验收评审会,下学期召开学科建设情况汇报会,请各学科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凝练学科方向,与同类院校或学科横向对比,明确差距,分析短板弱项,及时查漏补缺,要借助省部共建等机遇,在国家级人才称号、成果奖、平台、项目及CNS高水平论文等方面争取实现突破,为“十五五”重点学科遴选和学科评估做好准备。

3.确保经费执行进度。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自治区重点学科要确保202512月前将2025年度自治区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执行完毕,并于12月初向发展规划处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已验收校级重点学科结余建设经费需在2025531日前使用完毕,后期学科建设经费根据执行情况调整支持额度提升经费使用效益

4.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新疆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相关内容,引导教师产出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发展规划处将于3月底发布2024年成果认定通知请各单位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5.发展规划处预计于3月中旬组织召开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整改工作推进会,请各相关单位紧盯整改目标,对照整改清单、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责任到人,全面做好教育事业数据统计整改工作同时,做好2025年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我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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