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

发布者:路坦发布时间:2026-03-17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教2025239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建设项目的通知》(新教函2026112要求现就我校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第建设项目安排及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资金安排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专项资金数

(万元)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项目

150

20260101

校园思政文化教育提质建设项目

宣传部

150

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

476

20260102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育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476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

400

20260103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新疆农业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

中国语言文学与艺术学院

100

20260104

数理教学实验平台提升建设项目

数理学院

150

20260105

基于AI技术与图谱矩阵的马业科学智慧专业建设

动物科学学院

150

加强科研能力建设项目

3250

20260106

新疆农业大学生物育种创新中心

农学院

600

20260107

新疆农业大学智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600

20260108

水资源高效利用新疆实验室水文水资源与水工程防灾减灾试验平台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600

20260109

干旱区草原生产力提升与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平台

草业学院

400

20260110

畜禽胚胎干细胞与种质创制实验平台科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动物科学学院

350

20260111

新疆土壤与植物生态过程实验室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0

20260112

新疆特色农畜产品贮藏加工创新与实践平台项目

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

300

20260113

新疆特色水产研究中心平台

生命科学学院

200

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50

20260114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智慧教育平台建设项目

继续教育学院

150

合计

4426

二、执行进度

各项目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加快执行。各项目应于319日前发布采购意向(发规处统一发布,各项目单位启动招标文件编制工作);417日前发布招标公告;515日前完成招标,签订合同;615日前支付预付款;831日前完成验收并支付验收款。

有关要求

(一)严格采购审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4103号)和《新疆农业大学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农大发〔202417要求各项目单位要对仪器设备采购进行认真审核把关,采购设备清单应与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项目申报书保持一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支付罚款、捐赠赞助等支出,不支持桌椅板凳办公用品等采购项目。采购设备不得与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重复。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采购、报销审批必须经发展规划处审核后方可执行。

(二)加快项目执行。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倒排工期、加快建设,加强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管理,紧盯执行进度,对于项目执行进度缓慢、或未按时执行的,学校将采取约谈责任领导、统筹项目资金等形式进行处理,确保项目预算按期执行完毕。

(三)加强档案管理。各项目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建设项目闭环管理,健全由申报立项、执行、验收、结算、审计等全过程的管理,形成完整齐备的归档材料。

(四)强化绩效评估。各项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认真评估项目资金执行绩效,填写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材料,于1215日前报送

 

联系人:汪雨薇

  话:8763772,19990816298

                                     发展规划处

                                   202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