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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 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3-10-17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我校2023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长:綦群高

    常务副组长:王金泉

      员:赵文斌王维维林丽吴星霖张巨松、颜安、玲、晋瑜马咏梅、亚力坤·赛都拉、王冰许剑、王斌

    领导小组下设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负责制定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分配任务、落实责任、沟通协调、审核数据及提交等工作相关单位需成立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数据采集人、审核人。

    二、数据采集工作安排

    (一)采集时间

    20231018-1112

    (二)采集数据

    此次采集的数据为2022年度和2022-2023学年数据。

    自然年:202211-20221231

      年:202291-2023831

      点:2023930

    (三)采集方法

    责任部门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进行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工作采取办公室牵头、责任部门填报、审核、各教学单位配合、分散采集的方法,责任部门在信息采集工作中负总责。办公室对所有上报表格进行严格审核、分析,发现问题退回至相关责任部门,要求重新上报。

    (四)具体采集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明确分工1016-1017

    相关部门数据填报任务分配见《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

    1016-1017日,各责任部门确定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并认真填写《       (单位)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2),报送本部门责任人和具体填报人员1017日办公室在填报系统中给具体工作人员授权。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准备工作(1017-1018

    责任部门根据《任务分解表》,根据办公室下发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要求2023年数据采集导入模板(附件4),明确要收集汇总的基础数据,制定可行的数据采集思路和方法。

    第三阶段:数据采集与填报1018-1031

    数据采集与填报涉及9大类内容,94张表格。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科学技术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体育教学部图书馆、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个部门作为责任部门采集、审核、填报,其他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数据采集协作工作。具体工作步骤为:

    1.基础数据表数据采集、审核、填报(1018-1022日)

    系统所需录入的数据表中包括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因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科学技术处须先做好基础数据表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办公室已将基础数据表电子版下发至各单位。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和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应于1018日之前完成录入;表1-4-1《专业基本情况》和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于1018日开始填报,1020日之前完成;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表1-7-2《科研基地》于1020日开始填报,1022日之前完成。

    2.非基础数据表数据采集、审核、填报(1023-1031日)

    非基础数据表的数据采集工作可与基础数据表数据采集工作同步进行,但需在基础数据表填报后方可填报。责任部门负责将协作部门和教学单位采集好的数据整理汇总,并由各责任部行政主要领导审核无误后填报。

    第四阶段:数据审核与报送111-116

    办公室将全部数据审核完毕后,提交至教育部评估中心。

    阶段:数据分析报告确认117-1112

    学校相关部门对数据分析报告进行最终确认,如有问题及时向评估中心反馈并修改数据。

    五、工作要求

    1.责任部门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出现填报数据上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反复提交仍不准确,甚至影响我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结果的情况。对于主观上有意编造虚假数据和信息的人员,将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2.责任部门领导和填报人应认真阅读学习办公室下发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中的相关内容,避免出现填报错误。

    3.责任部门请于10181800前提交《       (单位)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电子版,111日前《新疆农业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质量监控表》(附件5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章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7F-011办公室电子版通过飞星发至路坦

    特此通知。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      (单位)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4.2023年数据采集导入模板

    5.新疆农业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质量监控表

     

    联系人:路坦       13009693835

     

     

     

                                              发展规划处

    20231017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2:      (单位)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zip

    附件4:2022年数据采集导入摸板.zip

    附件5:新疆农业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质量监控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