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全面了解经费使用基本情况,规范教学实验平台仪器设备的管理和运行,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学校教学科研平台的促进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拟对相关单位使用2020、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时间
2022年3月10-1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参加督查检查人员
(一)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小楠
(二)发展规划处、财务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相关负责人
三、督查检查范围
使用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相关单位。包括后勤服务处、机电工程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动物医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农学院、图书馆、三坪校区管委会、资源与环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草业学院、动物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园艺学院、教务处、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数理学院、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具体项目名称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督查检查内容
1、2020、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各单位仪器特别是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使用情况;
3、各单位购买仪器设备的绩效评价(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4、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五、材料及其它要求
请各单位提前准备好检查资料:
1、自评报告(附件2)纸质版5份(其中1份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2、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等材料的纸质版(1份);
3、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广讯通提交至发展规划处。
4、请各单位于3月8日前将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汇报地点通过广讯通将信息发至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马亮 联系电话:8763774
附件:
1.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称及督查时间安排表
2.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发展规划处
2022年3月4日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检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