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等文件精神,规范高水平期刊认定工作,现面向全体教职工对我校高水平学术期刊目录征求意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我校高水平期刊目录在借鉴区内外高校经验做法和我校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详见附件),主要作为计算教师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工作量及有关考核的依据。 2.因教学科研创新性成果工作量计算事关教师切身利益,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师,并认真查看附件内容。 3.该目录期刊数在各学科原则上保持总数不变。建议增选的期刊需满足如下条件: (1)自然科学类期刊专题需与我校学科专业相符,需是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或位于《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2021版Q1区且被CSCD或EI收录,复合影响因子≥2; (2)社会科学类期刊专题需与我校学科专业相符,需位于《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人文社会科学)》2021版Q1区且被CSSCI收录,复合影响因子≥2。 (3)建议增选期刊的复合影响因子需高于撤换期刊的复合影响因子。 4.期刊分区请访问www.fenqubiao.com或微信关注“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查询。 5.请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汇总本单位意见,于2022年10月11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发展规划处(行政楼7-010室),Word版电子材料发送至刘娟广讯通处。 联系人:刘娟 13699995629 附件:我校高水平期刊目录 发展规划处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