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全面了解经费使用基本情况,规范教学实验平台仪器设备的管理和运行,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学校教学科研平台的促进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拟对相关单位使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2019、2020、2021、2022年期间,获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主要以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类项目为主。具体项目名称见附件1。
二、自查内容
1、各执行单位认真填写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表(附件2)、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
2、自评报告中要求对单价在40万元以上的设备使用情况、运行管理、发挥的效益等情况进行专项评价;
3、各单位购买仪器设备的绩效评价(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4、已完成项目的资料归档情况。要求以单个项目单独建档,从立项申请书至仪器验收单等相关所有材料,留存资料完整。
三、材料报送及其它要求
1、提交附件2、3、4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发广讯通;
2、为保证下一阶段现场检查评估(时间另行安排)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执行单位指定项目联系人,并将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发广讯通;
3、请各单位于3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发规处7-010室。
联系人:马亮 联系电话:8763774
附件:
1、2019-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单
2、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3、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表
4、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
发展规划处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2019-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单.xls
附件4: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xls
关于开展2019-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评估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