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金泉发布时间:2024-09-06浏览次数:10

相关学院:

为加强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检查重点学科建设成效,不断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助力建设一流农业大学,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新农大发〔202074号)《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公布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遴选结果的通知》(新农大发〔201973号)关于公布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及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新农大办发〔20228)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公布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遴选结果的通知》(新农大发〔2019〕73号)公布的10校级重点学科统计时点201991以来取得的成果。

关于公布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及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新农大办发〔2022〕8号公布的2校级重点学科统计时点2022113以来取得的成果。

验收方式及内容

本次验收采取学科自评学校评议的方式。

(一)学科自评各校级重点学科所在学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组织对照《新疆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申报表》新疆农业大学学科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自查,重点检查立项以来在学科方向、团队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条件平台、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其他方面取得的成效、任务完成情况、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等,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报告》(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和《新疆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

(二)学校评议。学校将于20249下旬(具体时间待定)召开我校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评审会,对各重点学科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建设成效、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评议等级和意见评议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验收工作,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以评促建。检查结果将作为下一轮重点学科遴选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学科所在学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共同负责,对验收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出现多个学科参加的各类成果,在不同学科验收材料中填写时,须提交书面说明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对各学科的贡献度按权重分配。

(三)材料提交。请各相关学科20249201300前将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材料通过飞星发送至发展规划处刘娟处,附件1和附件2(合并打印胶装,白色铜版纸封皮,一式8份,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佐证材料一式1份,按佐证材料清单顺序打印纸质版交至行政楼7-010室,所有材料须经脱密处理

(四)验收汇报。相关学科准备10分钟汇报PPT,汇报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娟      8763774

 

附件: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报告.docx

附件2: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佐证材料清单模板.docx

附件3:新疆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结果汇总表.docx

                                   

发展规划处 

                                    20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