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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自治区教育统计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 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1-09-03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自治区教育统计专家人选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各单位在教育统计(包括教育事业统计,教育经费,项目、人才和科研统计等)及相关领域从事管理、教学、研究的人员。专家类型分为综合管理类(含行政管理专家和政策研究专家)和专业技术类。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

    (二)专业条件

    1.熟悉教育统计发展趋势与理念,具备较强教育统计指标分析能力以及丰富实践经验。

    2.专家须从事与教育统计相关的教学、科研和服务等工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熟悉统计特别是教育统计政策和工作特点:(2)具有丰富的教育统计工作实践经验;(3)相关领域专家。

    三、推荐人选职责任务

    参与全区教育统计有关政策措施、重要文件、标准规范及重大项目的咨询、评估和论证;跟踪区内外教育统计发展趋势,对全区教育统计发展方向、重难点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全区教育统计数据分析、指标修订、数据审核、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确保将理念先进、应用熟练的管理型、技术型、研究型专家推荐上来。

    (二)各单位请于2021年9月6日上午12:00前将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发展规划处(5-007室),电子版发送至刘娟广讯通处。

    联系人:刘娟   8763774

     

    附件:自治区教育统计专家库人选申报表及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2021年9月3日

    附件:自治区教育统计专家库人选申报表及汇总表.docx